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第七水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西宁市第七水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西宁市大通县塔尔镇塔尔派出所南侧
建设单位: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自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3月6日,公示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虎延达
联系电话:1529712744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