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下发《关于公布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中期考核结果的通知》(长江中心﹝2020﹞8号),通报驻点跟踪研究中期考核结果,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驻点工作组在流域12个省(直辖市)58个驻点工作组中(以下简称“驻点工作组”)被考核评定为“优秀”。
在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地方政府部门的强力支持和保障下,驻点工作组砥砺高地、守望江源,团结协作、担当作为,锲而不舍推进驻点跟踪研究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并取得实效。一是全面完成驻点跟踪研究各项任务与考核指标。按照《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任务书》要求,顺利完成1套数据、1套清单、编制1个问题解析报告及解决方案,建立长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项目库清单;紧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瓶颈”,完成《长江源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方案》《长江源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构建方案》,完成各类具体项目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10余项。二是积极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相关研究和成果应用。以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相关研究为抓手,以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为突破口,驻点工作组开展了生态补偿及保护和治理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的研究,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共同印发了《关于印发青海省长江源区保护和治理奖励资金分配方案》。方案将生态保护和治理奖励资金的分配与生态保护修复绩效有机结合,有力促进了奖励资金绩效的有效发挥。三是有效支撑长江源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以支撑长江经济带保护修复奖励资金项目实施为重点,积极推进长江源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针对长江干流通天河流域(玉树州地区)存在主要问题与短板,通过系统分析,按照“全面推进、整体改善”的思路,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重点工程,补齐了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生活垃圾收集与储运基础设施短板,使玉树州长江流域范围内乡镇级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率达到100%;称多县县城污水收集处置率达到75%。采取“重点推进”策略,针对长江干流、主要支流河岸带开展生态修复与水源涵养功能提升工程,生态修复面积达2万余亩。开展长江源区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建设,新增生态监控站点11处,完善和提升了全州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水平。针对长江西源沱沱河流域(唐古拉山镇)人类活动对源头区水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或潜在隐患,通过认真调查调研与全面分析,制定了饮用水源地规范化保护、生活污水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能力提升项目。四是支撑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根据三江源国家公园监管体质机制存在问题,结合青海省建设国家公园示范省高标准管理的需求,重点开展了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研究、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环境监管与自然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协同研究、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研究成果将为青海三江源制订国家公园生态环境评估制度和标准规范提供借鉴,为园区生态环境监管和自然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联动提供参考。五是支撑地方编制长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依托跟踪研究成果,积极支撑玉树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安排“绿色发展、生态保护、污染治理、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健全治理体系”等6个方面重点任务,设置7大类110个工程项目。
“浩浩长江,万古流芳。出山入海,日月同光。”波澜浩荡的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保护好长江源头生态环境意义重大,誓让“一江清水向东流”,是青海生态环保人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更是行动自觉。驻点工作组下一步将持续深入推进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充分结合长江源头区水生态系统完整性调查评估、青藏第二次科考、长江源区序列生态与水环境监测等工作和数据资料,组织开展长江源区生态环境基线调查与评估,梳理“五水+岸线”以及区域总体生态环境历史状态,系统掌握长江源区生态环境演变过程与基准情况。充分利用国家长江驻点跟踪研究平台,筛选先进技术,紧密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和存在突出问题,推进相关技术成果在重大项目和政策措施中的实践应用,保驾护航长江源区生态环境。其次,持续推进关键技术集成创新。针对长江源区在生态保护修复方面亟需突破的关键技术,进一步开展研究,力争突破瓶颈、推动科研成果转化落地,着力为长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