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强化对我省境内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技术支撑服务能力,提升干部职工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业务素质水平,巩固“人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成果,近日,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组织各业务部门参加由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主办、原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翟勇在线上的《长江保护法》直播讲座,集中学习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
线上讲座结束后,参与人员交流了学习收获与体会。一是要把学习贯彻《长江保护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长江大保护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深化对长江大保护的认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好《长江保护法》。在忠实履行青海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工作组职责的过程中,树牢服务“大生态”思想,特别是编制玉树州等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工作实践中,要始终如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创新驱动、系统治理”立法精神和立法内容,引领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和自然和谐共生。《长江保护法》于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