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青海省黄河干流防洪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涉及黄河干流4州(市)10县32乡镇。共布置防洪工程64处,总防护长度69.26km。其中护岸工程60处,65.71km,包括新建护岸62.09km(新建河道护岸44.60km,新建库区护岸12.36km,新建支沟护岸5.13km)和加固护岸3.62km(一期护脚加固3.0km,其余护岸加固0.62km);加固堤防4处,共3.55km(一期堤防基础加固2.25km,阿什贡老堤防加高培厚1.3km);堤顶道路1.4km;退水涵闸1座。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fYL1m_JXOPj_lXXY5GaiA
提取码:8iy3
2、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与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刘志云,联系电话:0971-8143227)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果洛州达日县、甘德县、久治县、玛沁县,黄南州的河南县、尖扎县,海南州贵德县,海东市的化隆、循化、民和县相关单位、组织以及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居民的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I5t54uT8K4N9Ng89ENB0g
提取码:4igd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通过网络链接填写公众意见表,通过发送邮件至798497474@qq.com的方式表达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
2、公众可在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时表达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22日,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均可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青海黄河干流防洪二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