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51个六五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青海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召开服务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了10件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这是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打造生态“高地”、建设产业“四地”决策部署,自觉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不断健全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的协作机制,深入开展互派干部双向交流锻炼,积极深化相互借智借力,持续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协同治理,切实推动生态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双向发力、相互贯通、提质增效,初步构建合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工作格局的有力实践和积极探索。省环境科学院总经理、省环境科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机构负责人李建莹出席了本次发布会。
此次发布的10件典型案例,分别涉及生态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检察两大领域,既是执法部门聚焦生态破坏、水环境污染、耕地污染、非法开垦草地、超标排污等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生态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服务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生动实践,也是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法治理念的警示教材。
在入选的5件生态损害赔偿典型案例中,海东市某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破坏草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果洛州久治县某道路建设非法采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和海北州某工程有限公司违法排放废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3起案件由省环境科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承担鉴定评估服务,为案件后期的磋商和生态修复提供了科学依据。案件的入选,不仅是对省环境科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技术支撑能力的认可,也为省环境科学院在“青海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创新基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打造“青藏高原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重点实验室”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着力为青海省建设“生态文明高地”提供优质的生态环境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