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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驻点跟踪研究(二期)工作启动会在西宁召开

浏览次数:0次   信息发布: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5-08 13:21:58

2022年5月7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在西宁组织召开了青海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二期)工作启动会,厅二级巡视员胡晓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厅科技与财务处、海西州、玉树州、果洛州生态环境局,青海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线上视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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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期间,青海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负责人介绍了青海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一期)工作成果以及取得的成效;玉树州、果洛州、海西州生态环境局相关领导针对辖区内长江流域现存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了需求与建议;各驻点成员单位依据自身优势及长江源区高寒高海拔的地域特点,重点聚焦源头区水生态完整性调查评估与修复、支撑地方政府提供政策建议等内容发表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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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开展长江驻点跟踪研究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长江保护法》,强化科技支撑地方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补齐水生态保护技术与能力的短板和弱项,进一步提升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科学性、基准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举措和生动实践,对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具有重要的科技支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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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积极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及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二期)工作要求,各相关地区、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既要按职责做好份内工作,又要加强协作合力推动整体工作落实。二是要落实责任分工,增强优势互补。对照《青海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二期)工作方案》,结合区域工作实际,着重抓好水生态修复、水源涵养能力提升及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等4方面工作,履行各地区水生态保护修复责任;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优势互补,积极依托联合研究平台的科技支撑作用,开展科技攻关。三是要强化工作机制,保障任务落实。各级要认真落实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强化衔接沟通、协同配合,坚持系统思维和目标导向,聚焦“十四五”时期主要水生态环境问题,系统有序推进青海长江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切实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