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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科学院助力海北州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浏览次数:0次   信息发布: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4-12 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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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应海北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邀请,省环境科学院总经理李建莹、省环境科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王洪海等一行3人,赴海北州助力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培训暨案件办理推进会。会议由海北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童守斌主持,海北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海北州法院、检察院、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农牧局、水务局、林草局、公安局、司法局及祁连、刚察、门源、海晏四县相关部门领导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海北州生态环境监察大队队长王生泉通报了海北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情况,传达了国家和青海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最新精神,分析了海北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共同探讨研究下一步推进案件办理的具体措施。

省环境科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对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工作的启动条件、开展程序、管理办法等进行了讲解,结合具体案例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司法鉴定进行了详细阐述,并现场解答了相关问题。与会人员就环境损害赔偿司法鉴定工作推进应遵循的原则、协作机制的有效建立、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对如何推进改革工作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会后与会代表一致认为,通过此次会议培训和案件推进,加深了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认识和理解,了解和掌握了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启动程序方法,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对改革工作的政治敏感性和紧迫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落实培训内容和要求,并以此为契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海北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