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青科发人〔2021〕66号信息来源: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时间:2021-12-29 13:50:55文字大小:大小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事业单位、省国科资公司:
根据年初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对照《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州、省直单位、工业园区、省属高校、中央驻青单位和县(市、区)2021年度考核目标>的通知》(青办发[2021]18号),制定了《2021年度各处室(单位)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落实,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