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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

浏览次数:0次   信息发布: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2-06 21:53:56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 律法规,防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指导和规范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 监测工作,制定本《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样品采集、保存、流转、 制备与分析,监测结果分析,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监测报告编制,监测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D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1 年 11 月 13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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